本半月,全市刑事发案环比上升1.9%,其中侵财案件环比上升3.9%,但对群众安全感影响较大的八类案件较前半月持平,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继续保持稳定良好。根据刑事发案规律,夏季历来是“两抢”等侵财案件的多发时段。为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注意防抢、防盗、防骗,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一、注意防范飞车抢夺案件。本半月,抢夺案件环比上升6.3%,其中飞车抢夺案件升幅较大。虽然发案绝对数仍然较小,但在抢夺案件中的比重有所增加,约占六成左右,广大市民需加强防范。当前,飞车抢夺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发案时间以上半夜为主。从时段上看,发案相对集中于上半夜(18时至0时),约占此类案件的66.7%。由于夜间行人相对稀少且光线昏暗,犯罪分子多乘机驾驶摩托车或助力车实施抢夺。二是发案地点以城北地区为主。从地点上看,飞车抢夺案件主要集中在城北的城郊结合部地区,如下关区宝塔桥、栖霞区迈皋桥一带。此类地区社会治安状况复杂,距离浦口、六合等郊区较近,便于犯罪分子实施犯罪后逃逸。三是抢夺金项链案件增多。本半月,犯罪分子抢夺物品除拎包、挎包外,以金项链、金耳环为抢夺目标的案件有所增多,约占总数的一半以上。6日12时许,受害人黄某骑电动车途经下关区宝塔桥东街时,两名男子驾驶一辆摩托车,抢走黄戴在脖子上的金项链一条,后往长江大桥方向逃逸。
警方提醒:夏季是飞车抢夺案件高发季节。广大市民尤其是女性应注意防范,外出时要注意观察周边情况,特别对两人合乘并慢速行驶或在慢车道上行驶的摩托车提高警惕,注意保护好随身携带的财物,防止被抢。一旦遭遇飞车抢夺,市民应保持冷静,注意看清犯罪分子的外貌特征、作案车辆特征以及逃跑方向,及时拨打110报警,便于警方第一时间开展布控查缉,抓获现行。
二、注意防范盗窃助力车案件。本半月,在盗窃摩托车案件有较大幅度下降的同时,盗窃助力车案件有所复发。当前,盗窃助力车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发案地点城郊均有分布。城区主要集中在玄武区的红山、孝陵卫地区以及鼓楼区的中央门地区,郊区主要集中在江宁区的科学园地区以及六合区的雄州街道地区。二是发案时间以夜间为主。从发案时间来看,全天各时段均有分布,其中以下半夜(0时至8时)发案居多,约占此类案件的32.4%。三是发案场所相对集中。发生在居民小区内的案件明显多于发生在超市、酒店、网吧等营业性场所及支街背巷的案件,特别是以物业管理疏松、防范设施薄弱的小区发案为主,约占此类案件的66.3%。6日6时许,犯罪分子窜至江宁区秣陵街道某小区,采取技术开锁的手段,盗窃白色雅马哈JOG助力车一辆,价值3500元。
警方提醒:助力车具有轻便快捷、价格适中等特点,越来越受到广大市民的亲睐。由于一些市民防范意识不强,常常将助力车随意停放或不锁车锁,被犯罪分子乘机以撬锁、投锁、推车等手段实施盗窃。因此,市民应增强防范意识,主动将助力车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内,并加装防盗锁、报警器等防盗设施,提高保险系数。小区物业管理部门也应安排专人看护车辆并加强巡逻,提高门岗对可疑人员的盘查力度。同时,市民还应遵纪守法,不要贪图小便宜,从犯罪分子手中购买被盗车辆。一旦查获,警方将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注意防范各类诈骗案件。本半月,诈骗案件环比下降9.9%。当前,一些新型诈骗时有发生,作案手段花样翻新、层出不穷,令市民防不胜防。一是防范新型电信诈骗案件。12日,受害人秦某接到自称深圳警方的电话,称因涉嫌洗钱,让其将钱存入银行并开通网银。犯罪分子并未急于要求秦某汇款,而是要求其先办新卡,并开通网银。随后,秦某办理业务后,将网银口令等信息告知对方,后发现银行卡、存折内大额现金被转帐。在这起案件中,犯罪分子采取避开银行监管的环节,采取网上银行套取网银密码,通过网络完成全部诈骗过程。二是防范尾随入室推销产品诈骗案件。此类案件多为结伙作案,犯罪分子选择白天只有老人独处的时段,采取跟踪尾随外出回家的老人,冒充公司人员上门服务,强行推销所谓配套产品。作案过程中,犯罪分子往往使用持械威胁、言语威胁、强迫购买等手段。被识破后,极易演变成入室抢劫等恶性案件。7日10时30分许,两名犯罪分子尾随受害人许某来到住处,自称是自来水公司职工,上门安装净水器,后骗走许某现金800元。三是防范以注册会员获利的诈骗案件。犯罪分子利用股民急于想获取高额利润的心理,通过短信、网络等渠道联系受害人,以注册会员可得到股票信息,获取高额利润为诱饵进行诈骗。8日,受害人高某接到一条某投资公司可提供高额利润的广告短信。高某与对方联系,对方表示交3000元即可成为会员,得到股市消息,提供资金可获每天10%的利息。高某在汇款2万余元后发现被骗。
警方提醒:在诈骗过程中,犯罪分子往往会利用受害人恐慌或贪图便宜的心理,故意制造气氛,不断变换角色,让受害人无法辨别真假。因此,在接到以各种理由要求汇款的陌生电话或短信时,应仔细核实,接受银行工作人员的善意提醒。必要时,可及时拨打110报警。此外,需要提醒的是,老年人应提高警惕,推销人员上门时,应避免让其进入屋内,首先验明推销人员的真实来历,有无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等证明材料,其次仔细查看产品说明书,并可求助工商、药监等相关部门。
南京市公安局新闻中心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