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社会面防控、公共安全监管、大型活动安全、公众聚集场所治安管理等重点工作,集中精力、狠抓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措施的落实,并组织警力扫雪保畅通,切实为广大市民欢度春节创造了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春节期间,警方平均每日投入4000名警力加强社会治安管控和交通、消防管理,全市未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及交通、火灾等事故。
本半月,受春节长假因素影响,全市各类刑事案件总量环比下降明显。但根据刑事案件发案规律特点,节后各类侵财类案件会有所反弹。为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注意下列警情,积极做好防范。
一、“两抢”发案出现新动向。本半月,“两抢”案件发案数始终处于低位,环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虽然发案绝对数很小,但是“两抢”案件仍然出现新的特点,市民需加强防范。一是关注抢劫单身驾驶员案件。节前,我市相继发生了几起利用交通工具实施抢劫的案件,其中出现了以单身驾驶员为抢劫目标的案件。2月6日下午,一名犯罪分子窜至江宁区秦淮路某超市停车场,拉车门进入受害人马某驾驶的马自达轿车,采取殴打恐吓方式实施抢劫,未遂后逃逸。此类案件危害性大,对群众安全感影响大,且极易诱发伤害、杀人等恶性案件。警方提醒:在单身驾车时应养成锁车门和关车门的好习惯,在偏僻处取车、停车时要注意观察附近有无可疑人员,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警,避免再次发生“1.20”案件类似的悲剧。二是关注抢劫返家居民案件。2月9日下午,犯罪分子尾随两名受害人至栖霞区某小区内,以敲门进屋的方式进入屋内,并实施抢劫,后两名嫌疑人被抓获。年后,各类侵财案件会出现反弹特点,广大市民对这类骗门入室抢劫案件要注意防范。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返回家中时,要警惕有无可疑人员尾随。对敲门试图进屋的陌生人不要随意开门,需先行核实对方身份,必要时可请物业工作人员帮助核对,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警。小区安保人员要加强对小区内部的巡逻防范,对进出小区的可疑人员严格盘查,确保安全。三是关注抢夺单身女性案件。2月1日凌晨,受害人黄某步行至江宁区某居民小区门口时,尾随其身后的一名男子冲到面前,将其左手的白色挎包拽下抢走,内有现金500余元及身份证等物品。尾随单身女性在偏僻之处实施抢夺的案件虽然总量很小,但仍需加强防范。警方提醒:单身女性在支街背巷行走时要格外小心,若发现有人尾随,可以突然改变原定路线朝人多、灯光亮的地方快走,也可直接拨打110报警。
二、盗窃案件呈现新特点。本半月,盗窃案件发案数呈下降趋势,其中盗窃机动车、居民区内盗窃有较大幅度下降,但单位室内盗窃、拎包盗窃案件仍然高发,市民应引起关注。一是关注街面店被盗案件。春节期间,由于忙于过年,一些街面店无人看管,再加之店门简易,防盗措施薄弱,所以犯罪分子趁此机会,夜间撬卷帘门或防盗门入室行窃。2月15日晚,受害人离开玄武区某房产中介,走时将门锁好。次日下午,受害人回到单位,发现后门防盗门锁被撬,放在后门桌子上的1台笔记本电脑、放在文件柜抽屉内10000元现金被盗。二是关注建筑工地被盗案件。犯罪分子趁一些建筑工地在春节假期无人看守或看护人员较少之机,大肆盗窃建筑工地内电力电缆、施工材料等财物。2月15日上午,鼓楼区某医院旁工地员工发现,该工地强电电缆被盗20米,损失价值10000元。三是关注公共场所扒窃案件。本半月,公交车、菜市场、商店、餐馆等公共场所扒窃案件频发,同比上升5.3%。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一般为几人合伙,选择购买年货的消费者为对象,他们利用人员集中、流动性大等特点,假装消费者,乘隙作案,得手后迅速逃离现场。2月8日下午,受害人到沿江开发区葛塘中山农贸市场购买物品时,发现放在身上上衣右侧下口袋内的6000元现金被扒窃。
警方提醒:春节期间,街面店和建筑工地要组织人员有针对性进行看护,尽量不留存现金等贵重物品过夜,对于电缆线等重要物资要存放在专门的库房内或采取相应措施加固,防止被盗。有条件的店面和工地,可安装报警器、摄像头等技防设施,提高自身防盗能力。在公共场所购物时,市民要注意将钱包、手机、衣物等放置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切勿将包袋放在车篮、椅背等地方,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三、诈骗案件显现新花样。本半月,诈骗案件较1月下半月降幅明显,但冒充各种角色实施诈骗案件形式多样、手法新颖,让人防不胜防。一是关注冒充营销人员以“推销”为名的诈骗案件。受害人王某接到一自称某文化交流中心的电话,称公司正在推销一批金银纪念币。王某遂定购了3套纪念币,价值7350元。随后,王某对收到的纪念币重量表示怀疑,送至专业部门鉴定,2月20日被确认所购金银纪念币均为假货。警方提醒:购买金银纪念币最好选择有正规经营场所或可信度高、信誉好的商家。对于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推销的,不要被低廉价格蒙蔽,应仔细核实生产方和卖方的合法性及资质,并索取鉴定证书、购物发票等凭证,一旦出现问题,可以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二是关注冒充亲朋好友以“嫖娼被抓”为名的诈骗案件。2月3日晚,唐某接到一男子电话,称是其朋友,并将于第二天到南京。唐听电话声音误以为是朋友叶某。2月4日上午,唐某又接到同一电话,对方称自己和朋友在上海嫖娼被抓了,要求汇款1万5千钱。随后,唐某共分五次向对方账号汇款16万元。三是关注冒充公务人员以“传票”为名的诈骗案件。家住沿江开发区的丁某接到一个自称某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称丁涉嫌经济案件,要求向提供的帐户内汇款。后丁某在建设银行向该账号汇入9.6万元人民币。警方提醒:接到冒充亲朋好友或公务人员的陌生电话,应提高防范意识,仔细核实对方身份,必要时可直接向其他亲朋好友或公务人员所属单位查询,切勿按照陌生人员提供的程序操作,防止被骗。
南京市公安局新闻中心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