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上半月,全市各类刑事案件同比有所上升,但比前半月下降10.4%。其中,对群众安全感影响较大的“两抢”发案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当前,全市社会治安形势继续保持良好。
时值年关岁末,各类侵财案件处于多发状态,同比也有所上升。一些不法人员在“捞一把过年”心理驱使下仍有可能大肆作案,造成一些方面性案件易发多发。为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重视下列警情,积极做好防范。
一、两抢发案同比下降,需有针对性做好防范,防止被抢
1月上半月,全市“两抢”发案同比下降明显,但与前半月相比发案仍然上升4.8%。针对岁末年初“两抢”发案历来多发的规律特点,警方及时调整了警力部署,强化重点地段、时段的巡防控制,并强化破案攻坚,严厉打击“两抢”违法犯罪。1月6日晚,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魏某,迅速破获12月有30日发生在建邺区某住宅内的一起入室抢劫案件;1月14日凌晨,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熊某,破获了1月10日发生在某银行自助服务区内的一起持刀抢劫案。
虽然当前“两抢”发案下降且发案绝对数小,但对群众安全感影响较大,广大市民需注意防范下列案件。一要注意防范“盗转抢”案件。近期,我市相继发生了几起“盗转抢”案件。该类案件中,不法人员在盗窃过程中被市民发现后以殴打、威胁方式抢劫受害人财物。1月4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董某等秦淮区大明路某超市盗窃商品逃至超市门外时被超市保安发现,一名犯罪嫌疑人持刀威胁、追打安保人员,后被警方抓获。此类案件极易诱发伤害、杀人等恶性案件。为此,警方提醒市民,在发觉不法分子实施盗窃时,要冷静对待、灵活应对并及时报警。二要注意防范“骗转抢”案件。1月14日15时许,马某在浦口区宁六路泰山新村转盘附近等候长途客车时,被一名男子以一同乘车、少收车费为由骗上路边一辆小轿车。在车上,两男子抢走马某携带的500元现金及一副黄金耳环,让马某下车后迅速逃离。此类案件中,不法分子往往以捡物平分、免费乘车等方式诱骗受害人上车,然后再以调包方式进行诈骗,倘若被受害人发觉就极可能转化为抢劫案件。针对此起警情,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乘车时尽量在车站买票上车,在临时停车站等车时,不要随意搭乘可疑车辆。三要注意防范“飞车抢夺”。本半月,抢夺案件发案与前半月持平,但需注意防范“飞车抢夺”案件。当前,此类案件主要发生在郊区和城郊结合部,江宁区、浦口区相对多发,六城区发案仅占抢夺案件总数的33.3%。此类案件中,不法人员两人或一人骑摩托车、助力车甚至大功率电瓶车,在夜间或凌晨于偏僻街巷或农村公路,尾随跟踪单身骑车或行走的女性实施抢夺。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夜间或凌晨单身行走或骑车时,不要将包随意放在车篓里,防止被人抢夺。
二、摩托车被盗案增多,需及时加装防盗设备,防止被盗
1月上半月,全市盗窃摩托车案件同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对于盗窃摩托车案件,警方一直坚持常“打”不懈,一方面不断加强城郊结合部、出租屋、外来人员聚居地等部位的治安整治,严厉打击盗、销赃车的窝点和地下交易黑市。另一方面,则不断加强对重点部位、路段、时段的防范控制,设立流动卡点,加强巡逻盘查等,破获了一批案件,抓获了一批犯罪嫌疑人员。1月2日19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代某、张某在江宁区秣陵街道某广场停车处,以撬砸车锁方式盗走一辆金城牌摩托车,涉案价值1000余元,后二人被警方抓获;1月5日21时许,警方在玄武区月苑南路、苏果社区店沿线巡逻时,抓获犯罪嫌疑人田某和赵某,破获了发生在鼓楼、浦口及高新开发区等地的多起盗窃摩托车、助力车案件。据犯罪嫌疑人交待,他们在作案地点选择上,多是在郊区、城郊结合部,选择那些开放式的、管理较松散的居民住宅区和人员流动量大的商场、超市、饭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停车点及附近的街头路面实施盗窃。在作案时间的选择上没有明显规律,但7时至12时作案较多,下午与夜间也伺机作案;在作案手段上多是以撬砸车锁为手段实施盗窃,当发现有摩托车没有锁防盗锁,或是只锁龙头锁时就推车盗窃。
针对上述警情,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警方严厉打击盗窃摩托车违法犯罪的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增强自防意识,尽可能地做好各项防盗措施,不乱停乱放,加强装防盗锁、报警器等,并及时向警方举报身边出现的可疑车辆和人员;相关单位要加强小区物管,安排专人看护车辆并加强巡逻。同时,市民还要遵纪守法,不销赃买赃,警方一旦查获销赃买赃行为,将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以处理。
三、诈骗案件发案上升,需关注三类诈骗案件,防止被骗
1月上半月,诈骗案件发案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明显上升。
当前,广大市民需注意防范三类诈骗案件:一要防范“购车退税”诈骗。本半月,全市发生的购车退税诈骗案件同比有较大幅度上升。此类案件中,不法人员多人结伙,在异地使用网络电话随意拨打,一旦电话接通不法人员则冒充税务、车管所等部门工作人员以购买汽车可以退税为名实施诈骗。1月13日11时许,毛某接到一个购车可以退税的电话,对方称退税款项可以汇至毛某的银行卡内,但毛某必需到银行ATM机上操作。毛某不防有诈,于是到江宁区竹山路某银行ATM机上按照对方的指示操作,最后发现卡内现金被人取走,损失3000余元。警方在此提醒,市民一旦接到购车退税电话,要注意核实相关信息,不可随意按照陌生人员提供的程序操作银行卡,以防被骗。二要防范各类购票诈骗。春节临近,寒假在即,广大市民、学生、外来务工人员购买火车票、飞机票时要注意防范“特价机票”和帮助购买火车票等类型的诈骗。1月11日,林某在网上搜到某航空特价机票,与对方电话联系后按对方要求分两次汇出2000余元,后发觉被骗。同时,近期我市还发生几起不法人员在火车站附近以代买火车票为诱饵诈骗受害人财物的案件。对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网上购票时要尽量选择信誉好的网站,或是到航空公司代办点购票,防止被骗。市民、学生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购买火车票时,要到火车站或其售票代售点购买,不可轻信陌生人员,更不可将行李包物等交给陌生人员看管,防止被骗、被盗。三要防范捡物平分诈骗。近期,街头抛物诈骗发案有所增多。1月7日9许,李某在下关区五塘广场附近等长途客车时被两名男子以捡到钱包平分的方式骗走1000余元现金。此类案件中,不法人员两人以上结伙,多选择清晨及下午时间,在长途车站、菜场附近物色目标,先以丢钱包平分为诱饵骗取受害人信任,然后再以检查受害人财物、银行卡为由实施诈骗。春节将近,返乡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逐渐增多,且部分返乡人员习惯在桥北一些长途汽车临时停靠点、加油站附近等车,再加上防骗、防盗、防抢意识不强,此类案件还有可能多发。为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返乡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要始终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的道理。对出现在面前的“横财”,要抵制得住诱惑,在遇有可疑人员愿意与您平分所捡财物,并要求您拿出随身携带的财物让其检查等情况时,要坚决予以拒绝,并及时报警,寻求警方的保护,确保财物安全。
南京市公安局新闻中心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