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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分局全省首创酒驾举报奖励政策
[发布日期: 2010-08-22 ]  本文已被浏览过 6686
为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充分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积极性,8月13日起,江宁分局在全省首创酒驾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8月13日下午,该局交巡警大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对群众举报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给予奖励的措施。13家省市区媒体采访报道。
今年以来,该局共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46起,拘留醉酒驾驶人90人。
根据该项政策,市民发现有人酒后驾驶的,可拨打110或122,或是找附近的巡逻民警进行举报。接到举报后,交巡警大队和派出所将根据分局指挥室指令,迅速调集警力,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和可能途经的道路沿线路口,予以设卡、拦截、查处。如果驾驶人强行闯卡,为确保安全,不予追截,根据逃逸方向,通知沿线卡口巡逻警力堵截。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实驾驶人饮酒驾驶的,奖励200元;查实驾驶人醉酒驾驶的,奖励500元。同时对举报人身份实行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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