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至31日,警方组织开展了“冬季行动”第一次集中行动,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突出重点问题整治,严打各类违法犯罪,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治安大局,为全市人民欢度元旦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元旦期间,全市平安稳定,城乡交通秩序良好,没有发生重大恶性交通火灾事故,没有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 12月下半月,全市刑事发案同比有所上升,一些方面性侵财案件上升较为明显。岁末年初,历来是各类侵财性案件易发、多发时期,警方为此提醒广大市民积极做好各项防范。 一、两抢发案略有上升,需加强防范骗门入室。12月下半月,全市两抢发案同比上升2.4%。虽然两抢发案同比上升,但其发案绝对数仍然较小,只占刑事发案总数的1.2%,总体发案仍在可控范围之内。从发案时间来看,本半月抢劫案件主要发生在22时至次日凌晨3时,发案占总数的68.1%;抢夺案件白天夜间均有所发生,17时至22时相对多发,发案占总数的55%。从发案区域来看,抢劫案件城区郊区均有所发生,六城区发案占案件总数的50%;抢夺案件主要发生在郊区和城郊结合部,发案占抢夺案件总数的60%。从发案特点来看,抢劫案件中拦路抢劫案件相对多发,不法人员多人结伙于深夜或凌晨在偏僻的街巷广场,拦截单独行走的市民,以威胁、殴打等方式抢劫受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抢夺案件中,徒步抢夺案件相对较多,发案占抢夺总数的60%。不法人员多是尾随跟踪受害人,在偏僻公路、小巷趁受害人不备抢夺受害人携带财物后迅速逃离。当前还发生了几起不法人员在一些手机柜台,以看手机、买手机为由趁受害人不备抢夺手机逃跑的案件。2009年12月21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秦某到玄武区丹凤街某手机柜台,以购买手机试机为由趁营业员不备抢夺手机逃跑。秦某在逃跑过程中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 针对上述警情,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做好重点时段、地段的防范,避免深夜或凌晨单身行走在偏僻的街巷、广场和公路,行走时如发现有陌生人员尾随跟踪,要注意提防,必要时可报警寻求警方的帮助。当前,广大市民还要重点防范不法人员以骗门入室为手段实施抢劫的案件。2009年12月30日,我市发生了一起抢劫案件,犯罪嫌疑人魏某以骗门方式侵入建邺区某住宅小区杨某家中,持刀将杨某捆绑后实施抢劫,抢走现金400余元。2010年1月7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魏某抓获,迅速侦破此案。时近年关,个别不法分子受“捞一把过年”心理驱使,为达侵财目的铤而走险,他们以推销、找人、维修电器等各种借口骗门入室后实施抢劫,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为此,广大市民要加强防范,要教育好家中小孩和老人,对敲门试图进屋的陌生人员不要随意开门,防止发生骗门入室抢劫。 二、单位室内盗窃增多,需加强防范溜门盗窃。12月下半月,单位室内盗窃发案与前半月持平,但同比上升幅度较大。当前此类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郊县发案多于城区。六城区发案占总数的34.6%。其中,玄武、鼓楼、白下发案相对较多,发案占总数的26.9%。江宁、六合发案相对突出,发案分别占总数的26.2%和13.8%。二是溜门入室盗窃案件增多。此类案件中,不法人员多是在白天上班时间选择人员出入频繁和防范措施薄弱的公司企业,以找人、办事为由混入公司,以溜门为手段,盗窃公司人员放在办公室里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等财物。2009年12月25日下午,在广州路某科技大厦一公司内,不法人员趁卢某离开办公室未锁门之机,溜门入室盗走其放办公室内的笔记本电脑、钱包。三是发生在工厂、企业等单位的盗窃案件多发。2009年12月26日凌晨,不法人员以剪割窗户护栏为手段侵入江宁区湖熟街道某机床厂车间,将车间内堆放的加工材料冷轧板盗走,案值1.5万余元。深夜和凌晨是此类案件的多发时段,位于经济开发区和各类工业园区内的车间和厂房为案件的多发地段,工厂企业内的铜、钢等材料或含有此类贵重金属的电气设备为不法分子的主要盗窃目标。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企事业单位,年关将至,侵财案件多发,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各项措施,在夜间安排足够的巡逻力量,加强对单位财会室、仓库、车间、微机房等重点部位的巡逻,并充分发挥科技防范的效能,完善监控和报警体系,确保单位内部安全。同时,寒假将至,届时大专院校人财物流动加大,一些不法人员可能混迹其中,伺机作案,大中专学校要做好假期校内安全防范,安排专人巡防,加强重点目标守护。同时,广大市民也要增强防范意识,妥善放置办公室内笔记本电脑等物品,离开办公室时要随手关门,以防发生溜门盗窃。 三、各类诈骗案件多发,需加强防范网络诈骗。12月下半月,全市各类诈骗案件同比上升3.2%。在诈骗案件中,网络诈骗发案同比上升较为明显。当前网络诈骗发案主要是网上购物诈骗。不法人员多是在网上发布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是打折商品价格信息,在诈骗受害人首付款后,再以发货要交纳税费、手续费等费用进行诈骗。2009年12月19日,周某在某网站上购买笔记本电脑,与对方虚拟店铺电话进行联系,对方先后以交付货款、风险押金等为由诱使周某转账给对方6000余元。在加强防范网络诈骗的同时,还要注意防范两类诈骗案件。一是注意防范电话诈骗。近日,鼓楼区某高校部分学生家长相继接到称其孩子在外出事要求汇款的诈骗信息,因家长核实及时,未上当受骗。此类电话诈骗案件中,不法分子多是利用网络等公共信息资源获取学生信息,选择在外地上学的大专院校学生,打电话给其家长,虚构事实实施诈骗。二是注意防范抛物诈骗。2009年12月25日5时许,王某在火车站10路公交站台等车时,被人以丢钱包分钱为由带上一辆黑色轿车,在车上被骗走2600元。不法人员以来宁务工人员为主要诈骗对象,以平分所拾的“财物”为由将受害人骗上汽车或是偏僻街巷,再以调包为手段诈骗受害人银行卡或随身携带财物。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网上购物要提高防范意识,尽量找信誉好的大型网站或是以先送货后付款的方式购物;对网上出现的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要保持警惕,切勿贪小便宜吃大亏。学生家长如接到孩子生病、遇车祸等电话、短信时,一定核实清楚情况,不要随意向陌生帐户汇款或转账,以防被骗。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在火车站、汽车站等车时,对身边出现的捡到钱包、戒指要求与您平分的陌生人要保持警惕,要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的道理,不可跟随陌生人到不明车辆或偏僻街巷,更不可为示自身清白将银行卡密码告知对方或拿出现金让对方检查,防止被人调包诈骗。
南京市公安局新闻中心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