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安


 当前位置:首页 > 服务指南 > 禁毒
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  点击次数:5304

服 务 指 南

    一、如何戒毒 

    自愿戒毒流程: 

    携带身份证件—→到南京市戒毒所(位于南京浦口区石佛寺)—→签订自戒协议—→交纳费用(戒毒期间的生活费和治疗费由本人或家庭承担)—→进行为期15—20天的戒毒治疗(联系电话:025-8861705-819)

    强制戒毒:强制戒毒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强制戒毒由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戒毒的期限为3个月至6个月。

    治疗的三个阶段

    对吸毒者进行戒毒治疗,一般包括三个阶段:脱毒——康复——重新步入社会的辅导。

    (1)脱毒。 为减轻吸毒者停掉毒品后出现的戒断反应,给予戒毒者以药物治疗或控制其出现的戒毒反应的过程。脱毒是戒毒治疗的第一步和基础。

    (2)康复。脱毒后,吸毒者仍存在心理依赖和一定的身体依赖,对毒品的渴求和稽延性戒断反应仍要持续很长时间,所以,要对戒毒者在脱毒的基础上进行康复治疗,以巩固脱毒效果,克服心理依赖。

    (3)重新步入社会的辅导,亦称帮教。是指在完成上述两个阶段后,重点帮助戒毒者为重返社会做好各方面的思想准备,如开展帮教,教他们如何社交、求职、处理家庭关系和应付生活中的压力等,激发其抗拒毒品的觉悟与决心,并在他们出所后建立固定的联系,进行定期的随访和检查。

    什么是戒毒药品? 

    控制并消除滥用阿片类药物成瘾者的急剧戒断症状与体征的药品称为戒毒药品。

    以阿片类毒品的戒毒药物为例,目前我国常用的戒毒药物大致有以下几类:

    (1)阿片受体激动剂(美沙酮);

    (2)阿片受体部分激动剂(丁丙诺啡);

    (3)非阿片类药物(可乐宁、洛非西定);

    (4)莨菪碱药物;

    (5)部分精神药物;

    (6)各类中草药。 

    二、参观教育 

    南京市第一个永久性“禁毒教育基地”于2000年“6.26”国际禁毒日建成,并对社会开放,目前该基地已有3万余名在校学生前来参观、学习,欢迎社会各界、学生朋友们前来参观。
地址:南京市戒毒所,联系电话:025-6660119或025-8861705-819 

    三、宣传资料 

    为加大禁毒宣传教育力度,扩大禁毒宣传面,发动全社会共同禁毒,我们制作了一批禁毒宣传挂图、画册,画面精美、内容发人深省,具有较好的教育意义,现已散发到学校、工厂、企事业单位、居民区、街道等各个地方,如果您有需要,请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25-6662139 

    四、咨询、举报 

    您如果对有关禁毒知识方面的问题有疑问,或对禁毒工作有好的建议,请您与我们联系并留下您的联系地址

    您如果发现确实的涉毒违法犯罪线索,可以来电、来访、来信向我们举报。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里圩村133号

    邮编:210036

    联系电话:4427044

 


 

 

 

相关文章: $include.about("aboutlist.htm","fwzn8-mb.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