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在南京停留不超过1年的台湾居民,可根据需要申请3个月、1年一次出境有效或多次入出境有效来往大陆签注,无需再办理居留签注。 二、申请手续 1、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规格为33mm x 48mm,背景为白色或淡蓝色)的申请表; 2、 提交在宁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3、 交验申请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并提交复印件; 4、 缴纳相关的费用: 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收费20元人民币; 一年(含)以内多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收费100元人民币; 三、 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亲自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年满60周岁或身患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申请。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的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2)年龄不满18周岁或无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须交验本人的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四、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