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10-12 点击次数:3162
非对等国家签证人民币收费标准
(自2004年12月6日起执行)
收费类别
收费标准(元)
收费依据
零次、一次签证
160
计价格[2003]392号
二次签证
235
半年(含半年)多次签证
425
一年(含一年)至五年(含五年)多次签证
635
一次团体签证每人
130
二次团体签证每人
170
团体签证分离
签证增加、减少偕行人
一年以下(不含一年)居留许可
400元
发改价格[2004]2230号
一年(含一年)至三年(不含三年)居留许可
800元
三年(含三年)以上居留许可
1000元
居留许可增加偕行人
每增加一人按上述标准收费
居留许可减少偕行人
200元/人
居留许可变更
200元
外国人出入境证
100元
公通字[1996]89号
外国人旅行证
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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