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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签证

发布时间:2005-01-13   点击次数:6951

外国人签证

 

办理机构地址、联系方式:洪公祠1号    电话:442000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工作规范》(公境[2004]30号)

办事流程:

1.交验本人有效护照和签证;

2.提交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3.提交相应证明及本人照片;

4.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

5.承办人受理材料签署意见,报审批人审批;

6.经审批人审批后制作相应签证证件;

7.申请人交纳签证费用;

8.承办人核发证件。

办理条件:

1、申请“F”签证:应邀来南京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的外国人。

2、申请“L”签证:来宁旅游、探亲、治病的外国人。

3、申请“J-2”签证:持外交部新闻司或省外办的公函的临时来宁采访的外国记者。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内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当场告知

审批方式:承办人受理,审批人审批核准,材料装订存档。

收费依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公安厅、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加强公安出入境证照收费管理的通知》(苏财综[2001]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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